張碩文妻拒作證 李婉鈺認罪協商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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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被控前年11月29日凌晨到前立委張碩文住處猛按門鈴、與鄰居起衝突,還搶警員密錄器,被依妨害公務與強制未遂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3)日開庭審理,因檢察官不同意,且堅持要傳張碩文妻子林玲玉作證,讓認罪協商和改為簡易程序審理破局,原本不想再耗費司法資源、全部認罪的李婉鈺,也改變態度不認強制未遂罪,法官最後諭知,5月22日開庭前,要強制拘提傳喚不到庭的林玲玉,釐清是否構成強制罪。

對於檢方的態度,李婉鈺庭後表示,她原本是基於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的考量下,接受法官建議全部認罪,但是今(3)日上午的庭審,卻因為檢方和楊大智檢察官不願接受,等於要再做同樣事重複審理,浪費司法資源,國家發生各式各樣的司法爭議案件,很大原因應該就是有這樣無法明辨事理、明察秋毫的檢方,司法資源應該有效運用在有意義的判決上,不是在受社會大眾關注,且可能略有精彩故事內容,就像杜撰敘事性一樣,讓人有收看興趣,來做的「司法表演」,讓人無法接受。

檢方起訴李婉鈺2017年11月29日凌晨1時許,到北市忠孝東路「正義國宅」找張碩文,指控她亂按門鈴,後跟隨女住戶進入社區,到了2樓按住張家門鈴不放,還撕毀門上春聯,沈姓女鄰長與住戶聞聲制止,雙方起口角。轄區員警林泰安、王重羲獲報到場,李當著警員面掌摑沈女遭警制止;沈女挨打後下樓,李尾隨在後,王姓員警上前攔阻,李又涉嫌出拳打中王臉部,還要搶警員密錄器,涉嫌妨害公務與強制未遂罪。

今年3月12日開庭時,原本滿腹委屈,認為檢察官起訴編故事的李婉鈺,在法官闡明不要再耗費司法資源,可改簡易程序進行的建議,經檢辯當庭協商,表明願全部認罪,也透過律師陳報願接受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捐公庫10萬元的量刑意見。但今(3)日上午開庭時,李因自己開車,且不太會停車及找停車位影響,遲到18分鐘才到庭,沒想到,公訴檢察官當庭表示,檢方不接受認罪協商條件,建議起訴妨害公務罪判刑8月、強制未遂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突如其來的轉變,讓全案也無法改成簡易程序。

法官為此諭和,因情況改變要再次詢問是否全部認罪。李婉鈺馬上說,妨害公務部分還是認罪,但不認強制未遂罪。

加上檢方掔持要傳林玲玉作證進行詰問,雖然李和律師都認為不爭執林在偵查中證詞,但法官認為還是有釐清必要,表示要傳林玲玉,因上次庭審林收到傳票卻不到庭,法官因此諭知改期5月22日下午再開庭,且開庭前要拘提林玲玉到庭。

中時 王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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