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約挨告!潘姓男子2017年12月底,在友人介紹下,認識1名擁有傲人上圍、水蛇細腰、修長美腿的辣妹,「正度」直逼辣模等級,潘男在與辣妹相談時,得知辣妹有自拍私密裸照跟影片的嗜好,因此開價8000元向辣妹購買,辣妹在交易前說好不能外流,但潘男後來因貪圖一時的炫耀感,將1張私密照傳給友人,東窗事發後,被辣妹依妨害秘密罪控告。
檢警調查,潘男和辣妹交易時,談妥不能將照片、影片外流,潘男支付8000元後,辣妹便將4段影片及私密照用line跟微信傳送給他。潘男原本喜孜孜,但卻難以壓抑想要炫耀的心情,偷偷將其中1張私密照傳送給何姓友人,事後遭辣妹得知,氣炸提告。
基隆地檢署偵辦後,確認潘男有將照片外流出去,遂依《刑法》第318條之1「洩漏電腦秘密罪」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設備取得他人秘密罪嫌,起訴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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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張穎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