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任合唱團男高音的一名張姓男子,與任教同一所小學的人妻同事發生婚外情,2人發生10次性關係後,女方因為懷孕向丈夫坦承外遇,綠帽夫氣憤提告,新竹地院將張男判賠50萬元。
判決書指出,張男明知女同事已婚,去年開始兩人卻發生10幾次性關係,導致女方懷孕,親子鑑定後確認胎兒是張男的孩子,女子眼見紙包不住火,向先生坦承姦情,提出2人親密照、簡訊和Line的對話紀錄。
據了解,當事人妻2018年9月起,在新竹縣一所國小擔任音樂老師,也在台北一所大學攻讀研究所,張男殷勤接送通勤,兩人日久生情,不僅發生性關係還懷孕。
女教師懷孕後前往婦產科採集胎兒檢體鑑定親子關係,去年8月鑑定報告結果出爐,女同事還傳簡訊告知張男「我有去做親子DNA鑑定,小孩是你的,我要去拿掉」。張男則回「我覺得很抱歉,我應該要負責」。法官審酌張男已經嚴重破壞別人的家庭和諧,造成女方丈夫巨大痛苦及煎熬,判決需賠償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