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美謝侑芯近日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目前已遭警方拘留,消息震驚台馬兩地。黃明志代表律師鄭清豐透露,自當事人投案以來,已近90小時未與他接觸,暫無法得知其身心狀態。

黃明志捲入謝侑芯命案。(圖/翻攝自謝侑芯Instagram、黃明志臉書)
《中國報》報導,鄭清豐受訪時表示,自黃明志被延扣以來,自己未曾與對方會面,暫時無法得知其身心狀態,且他與黃明志之間的溝通受到法律職業特權保護,相關內容不得隨意披露。
據了解,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Tree Kuala Lumpur)被發現身亡,當時她全裸陳屍浴缸,身上僅蓋著一條浴巾。當地警方查出,黃明志案發時也在房內,並在現場起獲總重5.12克、共9顆疑似搖頭丸的藍色藥丸。尿檢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均呈陽性反應。
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中的2項條文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後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黃明志則供稱,自己沒有吸毒,當天會和謝侑芯共處一室,是為了討論拍片相關內容,期間女方到廁所沖涼,過了30分鐘沒聽見水聲,他進廁所查看發現對方倒在浴缸內,進行CPR急救後仍無效。
經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下令重新調查,警方正式宣布謝侑芯死亡案改以「謀殺罪」偵辦。金馬警區主任助理總監沙扎里指出,警方原定於4日正式扣查黃明志,但在展開追緝超過6小時後仍未尋獲人影,遂發布全國通緝令。
遭警方發布通緝後,黃明志於5日凌晨現身金馬警區總部,隨後透過社群發文表示,自己剛從新山返回吉隆坡,並已與警方約好報到時間,強調「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我主動報到,不曾逃過。」(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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