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邱姓男子於2018年11月間,騎車載妻行經新竹市鐵道路2段、台大醫院新竹分院側門時,因閃避路邊倒向停車位的小客車,遭後方小客車追撞,邱妻當場慘死車底,邱男不滿新竹市府於肇事路段停車格設計不佳,請求國賠95萬餘元,新竹地院日前判決敗訴。
邱男主張新竹市府於道路狹窄路邊設置停車格,間接導致他發生車禍、後座妻子慘死請求國賠,新竹地院判決敗訴。(圖/翻攝Googlemap)
邱男主張,醫院本來就有停車場,而鐵道路這一段已經夠窄了,竟還畫停車格壓縮行車空間,害他因閃避路邊倒退停車的小客車,向左行駛時遭後方小客車追撞,使妻子慘死,市府應負3成責任,聲請國賠95萬餘元。
新竹市府表示,醫院停車場是供病患及家屬使用,附近居民仍有停車需求,且停車格規劃符合路寬規定,車禍鑑定也認定是後方小客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才釀成悲劇,至於邱男控訴在事件發生後,市府就將停車位移除、形同認錯,但市府早於2018年1月間會勘現場,並擬定將停車格改為人行道的計畫,跟邱男的車禍無關,新竹市府不用賠。
法院認為,肇事地點原停車格設計符合路寬規定,改為人行道的計畫更早在意外發生前便擬定,肇事原因也是因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認定邱男討國賠無理,判決敗訴,訴訟費時多年,市長也從林智堅換成了高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