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店人妻睡人尪 樓下賣麵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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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有名53歲吳男與開麵店的38歲人妻私通,兩人不但在人妻的麵店樓上多次發生關係,麵店老闆娘還主動傳訊、播電話給人夫的妻子說,「我與妳先生有發生性行為」,吳妻氣得提告2人妨害家庭,不過苗栗地檢署調查卻發現,案件已經超過6個月告訴期,而裁定不起訴。

吳妻表示,丈夫與一名已婚外籍人妻自2013年到2016年間,持續在外籍人妻的麵店樓上與其他地點,發生多次性行為,自由時報報導,吳妻表示與丈夫外遇的有夫之婦告知她的友人曾跟吳發生性行為,友人馬上告給她,2016年12月26日晚間麵店人妻又主動傳訊息、打電話,親口向她坦承與先生有發生性行為。

不過吳妻於2016年12月就得知丈夫外遇,卻拖到2018年5月才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她向地檢署表示,當初沒有提告是為了小孩著想希望檢察官通融,不過吳妻指控丈夫與小三妨害家庭罪嫌,為告訴乃論罪,告訴人要在得知事情6個月內提出告訴,但吳妻顯然已超過,因此依法不起訴處分。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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