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桃色風波 前公婆勒索250萬遭判刑定讞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02/19 12:11 分享: 3年前女主播秦綾謙夜會男子被前夫捉姦並拍下蒐證光碟,她當天付380萬元讓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簽下保密條款並銷毀光碟,但事後蔡女又以公布光碟為由,要求她再付250萬元,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吳、蔡各判刑5月、8月,案經上訴,高院駁回定讞。秦綾謙離婚後與前夫吳炳輝官司未了,吳男不滿秦女接受週刊採訪時,談及她與前夫家相處細節與事實不符求償600萬元。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