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有許多瘦身美容類消費糾紛,台中市去年受理相關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數量共315件,今年1月至5月受理件數為120件,較去年同期150件略有下降,消費者以剛出社會20歲左右的青少年居多,因缺乏足夠經濟來源及社會經驗,面對美容瘦身業者促銷,常不好意思拒絕,被業者慫恿刷卡,甚至以信用貸款購買高價美容產品或服務。
美容、瘦身與保養市場大,業者常藉促銷活動、發放體驗券或試用品吸引消費者,有的還祭出話術推銷高價課程或產品,有的消費者一時不察簽下高額買賣契約,要解約退費卻被業者拒絕,衍生美容消費糾紛。台中市府法制局提醒,消費者簽約前要「停、看、聽」,保障自身權益。
台中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不少消費者以為購買的是瘦身美容課程服務,但實際發票或收據開立的項目卻是購買精油、保養品等產品,業者以「賣化妝品,免費贈送美容服務」銷售手法,規避衛福部規定。
業者常在簽約後立即要消費者開封大部分產品,若消費者事後反悔想解約,業者以化妝品已拆用、美容服務是免費贈送為由,拒絕退費,即使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但能取回的金額也不高。
李善植指出,不少消費者以為購買的是瘦身美容課程服務,但實際發票或收據開立的項目卻是購買精油、保養品等產品,即業者以「賣化妝品,免費贈送美容服務」的銷售手法,規避衛福部規定。
法制局提醒,消費者在簽契約時,務必留意簽約內容是「美容課程」,還是「美容產品」訂購單。若是購買產品附贈美容服務,建議避免在購買當天立即開封或同意業者代拆封產品使用,看清楚契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以及解約退費的規定,看清楚後再簽名,避免日後消費爭議。
中時 盧金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