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戰訴請撤銷 2愛家公投判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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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就中選會通過愛家公投成案公告,訴請撤銷愛家公投3案中,有關「民法婚姻定義案」及「同性結合專法案」等兩案的審議結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6)日上午審結宣判,兩案都判決駁回。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婚姻平權戰訴請撤銷,2愛家公投判駁回。(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供)[/caption] 台灣同志先驅祁家威聆判後說,一點都不意外,他呼籲自認純異性戀的動物不要執迷不悟,讓想得到幸福的人可以獲得幸福。 中選會去年4月17日初審通過三項愛家公投提案,包括由幸福盟公投行動總召游信義提案的「民法婚姻章限制一男一女結合(婚姻定義)」、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提案的「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形式保障同志(專法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的同志教育。三案公投案,投票結果都是同意票超過門檻。 不過,伴侶盟認為,中選會允許愛家三項公投提案,就是允許他們的婚姻自由,被以限制方式去侵害,因此他們的主觀公權利受到侵害,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公投案審議結論。北高行今(6)日,針對前兩案宣判駁回,但國中小不應實施同志教育的第三案,還在審理中。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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