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老鼠集團前導車假車牌 砍掉百萬元珍貴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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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姓男子自組山老鼠集團,找來同夥分工擔任砍伐、背工、車手等,每趟給予3000至1萬元報酬,為規避查緝還設有「前導車」護航,一旦被攔懸掛偽造車牌的「主車」立刻迴轉躲避,去年起5度查獲逮捕一行6人、搜出市價近百萬元的肖楠、扁柏等珍貴林木,桃檢溯源發現6人同集團,除依違反組織犯罪、森林法起訴,也斥6人把森林當提款機,籲請法院將6人強制工作3年。

檢警調查,53歲翁姓男子自組山老鼠集團,指揮36歲王男、30歲張男擔任「砍伐及背工」,每趟可獲3000元,依翁男指示盜伐特定樹種、形狀及花色,並將盜伐贓木搬運至車輛可以到達的處所,翁男再親自或調度49歲馬男、41歲許男、43歲黃男等人擔任「車手」,負責接運背工及贓木下山,每趟可獲1萬元,同時為規避查緝,更以前導車護航,前導車一旦遭查緝,即通知後方載有贓木的車手迴轉躲避。

成功載運贓木下山後,即交由翁男負責銷贓變現,油資、租車費全由翁統籌支應,翁再將變賣贓木扣除相關費用後的不法所得朋分,去年9月至今年2月在復興區嘎拉賀、雪霧鬧、宜蘭縣大同鄉明池等山區,竊取國有林地內之台灣扁柏、台灣肖楠24次。

桃園地檢署國土保育專組主任檢察官李允煉、檢察官陳書郁、黃冠中,指揮桃園市刑大、八德、大溪等分局、林管處等,去年5月28日、9月7日、12月16日、今年2月11日、2月23日多次查獲山老鼠,發現已組織犯罪化,成員分工細緻,專案小組以通訊監察及科技監控設備並透過數位採證、鑑識分析及共犯指認,向上溯源追查集團成員及收贓管道,經過6個多月的偵查,勾勒出以翁男為首的山老鼠集團,遭砍伐的珍貴林木市價總計約91萬餘元。

桃檢陸續將翁男等人向法官聲押禁見獲准,全依加重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嫌、收受森林主產物贓物、加重故買森林主產物貴重木、行使變造特種文書、以及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檢方也斥一行人多次盜伐國家貴重林木以變賣牟利,獲取其施用毒品之費用,大作無本生意,對國家森林資源造成危害非輕,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並宣告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中時 蔡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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