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在即,嘉義地檢署嚴查境外資金,查獲嘉義市一家建設公司李姓負責人、黃姓男子及2名張姓男子涉及經營兩岸地下匯兌,李、黃2人2年來至少匯兌6.2億,依涉嫌銀行法、串供、逃亡之虞,向地院聲請羈押2人。
嘉檢檢察官陳靜慧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站專案小組,破獲吳承霖百億元地下匯兌案,抽絲剝繭再追出57歲李男、46歲黃男及2名張姓男子各自做地下匯兌生意,涉嫌利用兩岸貨幣往來之需求,未經核准,辦理兩岸匯兌業務。
專案小組7日持搜索票,到李男、黃男等人在嘉義市的住處、公司等7處搜索,查扣現金新臺幣100餘萬元、U盾、帳冊等物證。
檢調初步了解,李男是一家建設公司負責人,黃男各自2017年12月間起,向不特定客戶收取手續費,從事人民幣、美金、越南盾、馬來西亞幣兌換新臺幣,或新臺幣兌換人民幣等匯兌業務,李男收取及支付金額高達3.5億元,黃男收取、支付金額2.7億元。
檢察官複訊李男、黃男及2名張姓男子後,認為李男、黃男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等犯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名張男則各以10萬元、5萬元交保。
中時 廖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