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昕諭/綜合報導
地下期貨集團以台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做為賭博投資標的,以做多或做空,漲、跌1點計價200元輸贏,並以每次下單收取100至150元做為手續費,以牟取不法利益。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線報,指出台中地區有多組地下期貨集團,以台指數為投資標的,以做多、做空、漲、跌標的為輸贏。勝負快、可每天下注的特性吸引上百名賭客,進出金額高達2億元。
案經111、112年發動兩波查緝行動並持續溯源追查集團北部上游,於今年2月1日針對北部王姓犯嫌等7人實施拘搜,全案查獲上下游集團20人,查扣電腦主機、筆電、手機及BMW自小客車等證物,調查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法、刑法營利賭博罪及期貨交易法等罪嫌,移送台中及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聲請法院扣押裁定扣得不法所得新臺幣1,000萬餘元。
警方搜索現場發現,嫌犯有固定時間銷毀下注投單帳冊,因為從業人員大部分都是菜籃族,加上賭客下注時間較為迅速,所以都用手寫單先註記,一段期間後銷毀相關的投注單及帳冊,躲避警方查緝。
警方呼籲,地下期貨會衍生詐欺洗錢等問題,請投資人務必尋求正常管道及合法券商。刑事警察局將持續掃蕩此類經濟犯罪,以維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