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僑裝檢察官等詐騙手法,在台灣已很難得逞,轉向騙大陸人,進而騙美國華人。檢警破獲姜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2名被害人共被詐2萬餘元美金,新竹地院認姜男犯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檢警去年3月間,在新豐鄉某民宅破獲詐騙集團機房,逮獲姜男等13名嫌犯,發現姜男是首腦並擔任腦手,林姓男子負責提供設備,其餘嫌犯擔任一到三線人員。
姜男在筆電設定「中國領事館」群發「你有一份重要公文在中國領事館未領取」的詐騙語言電話,給在美國的大陸人,被害人不察回撥後,一線成員假冒中國領事館人員,稱「海關查獲1名犯有大量銀聯卡,其中1張是你的,請跟中國方聯繫」。
被害人表示要報案,一線人員即轉接到假冒北京公安的二線成員,佯稱「你個洩外洩,被冒辦銀聯卡涉嫌洗錢,只有檢察官能幫你」,籍此取得被害人個資。
姜男等人將資料傳送給水房人員,偽造大陸「刑事案件凍結通報」等行政命令文書,用即時通傳給被害人,二線成員再將電話轉給假冒大陸檢察官的三線成員。
王姓和羅姓被害人聽「檢察官」說,「將所有銀行卡內一半金額匯到指定帳戶作為保證金,就不會被追查」,分別匯款7千元和1萬4500元美金,檢警破獲此案2人才知被騙。
法官認為姜男和林男之前都加入過其他詐騙集團,不思悔改,進而發起、主持及參與犯罪組織,設立詐騙機房組織嚴密,分工精細,論以共同正犯,姜男量處上述之刑,林男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個月。
中時 羅浚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