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幸福人壽掏空案,衍生出號稱全台最貴停車場、緊鄰台北101大樓的D3土地拍賣案,傳出原地主富創公司認為底價過低、法拍程序有瑕疵,才導致土地連續流標,台北地方法院今(19)日下午開記者會,表示拍賣底價都是依債權人的意見,及《強制執行法》定價,拍賣底價僅限制投標人出價不能少於該數額,但並沒有限制出多高價額,程序沒有問題。
北院行政庭長黃柄縉說,本案是2017年8月14日,由抵押債權人新光銀行具狀聲請強制執行,本院同年月16日辦理線上查封,同年9月21日現場查封後,函請揚捷不動產估價事務所進行鑑價,該所函覆鑑鑑定金額145億9585萬元。
富創公司後來具狀表示鑑價過低,承辦事務官批示由富創公司自行負擔費用再次送鑑價,經函請文山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進行第二次鑑價,結果鑑定價格為128億8768萬1000元。
北院去年1月24定拍,為保障執行當事人的權益,故以較高的第一次鑑定價格再加成10%,核定拍賣底價為160億5800萬元。2018年2月23日第一次拍賣,因無人投標,定去年3月23日第二次拍賣,事務官因考量因一拍時,已有多人來電詢問土地登記謄本所登載的「禁止處分」,考量當時幸福人壽掏空案還在刑事審理中,故在二拍時,才加註土地登記謄本的刑事禁止處分事項。
黃柄縉指出,去年3月15日富創公司具狀聲請承辦事務官迴避,並主張聲請事件終結前應停止執行程序,北院主動將原定二拍程序停拍,直到富創公司聲請迴避案被駁回確定後,才重啟執行程序,並在去年12月26日發函債權人及富創公司,請將重新進行二拍程序的拍賣價格表示意見,債權人新光銀聲請依法減價20%;富創公司則未表示意見。今年1月25日進行第二次拍賣程序,但仍無人投標。
最後改定本月22日進行第三次拍賣程序,拍賣底價依法按前次拍賣底價酌減20%,才定為102億多元。本件拍賣案若順利拍定,要優先清償有無欠稅,還有幸福人壽掏空案認定的不法所得66億多元,再依序清償債權銀行和一般債務人,若有剩餘款才會給債務人。
中時 王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