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妻女和空姐偷生子 隱婚負心漢判賠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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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一名38歲陳姓營造商婚後與妻子育有一女,卻在某次出差後對同齡的陳姓空姐一見傾心,隱瞞已婚身分瘋狂追求,兩人在2016年底更產下一子,妻子得知後憤而攜女搬出去住,並對兩人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空姐不知陳男已婚,除依通姦罪判陳男2個月有期徒刑,且須單獨賠償妻子120萬元。

根據判決書,陳男與妻子廖女2010年12月16日結婚,育有一女,2016年卻與擔任空姐的陳女發展婚外情,誰知兩人仍在12月24日產下一子,廖女發現後憤而帶女兒獨自搬回台北,並對兩人提告。

廖姓元配指控,擔任空姐的陳女是她國中同屆不同班的同學,與丈夫互為臉書好友,怎麼可能不知道丈夫已婚。她在2016年4月主動告訴小三陳男已婚的事實,沒想到兩人仍在該年底產下一子;而她搬出家中後,去年過年陳女竟帶著幼子回家過年,懷疑兩人早已同居。

陳女則強調自己對陳男已婚不知情,雖與廖女同校但根本不認識對方,把戶籍遷到彰化只為多領取一些生育補助,並無同居事實,是因陳男母親不斷拜託,才在去年過年期間帶兒子回去給兩位老人家看。

陳男也為小三護航,指陳女多半時間住在香港,而且長年在國外飛來飛去很少回台灣,兩人交往短短2、3個月時間,見面時間已不多,他又刻意隱瞞,實難以查證。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空姐在不知陳男已婚情況下與陳男交往,並無過失,且在原告告知陳男已婚事實後,再無侵害配偶權行為。刑事部分陳男遭處有期徒刑2個月確定,得易科罰金,陳女獲不起訴處分;附帶民事訴訟賠償部分,原告請求之損害賠償,由陳男單獨支付給妻子120萬元,仍可上訴。

中時 謝瓊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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