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大專院校訂定6到8年「限年升等條款」,不少教師因無法完成要求,工作權大受影響,高教工會指出,近期更發現3起教師不續聘案件,其中台北科技大學1名、中正大學2名,皆因未能完成限期內升等而遭不續聘,並無違反教師法定義務,批評教育部沒有作為,搶當解雇大學教師的劊子手。
高教工會2日召開記者會,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近日審視遭教育部核准不續聘的大學教師,共有3起案件,皆因「未於限期內升等」而遭不續聘,3名教師並無違反教師法定義務,甚至多年來都通過教師評鑑,並無明顯不適任狀況,但教育部卻未妥適把關,以「天花亂墜的寫法」來描述不續聘的理由,以此導引大學補充表面理由的作法,好比「作文比賽」,甚至輕易放水核准不續聘。
林柏儀進一步指出,2名中正大學教師的不續聘理由,主要在於未在期限內升等,另外北科大的個案,更是教育部次長姚立德擔任北科大校長任內批示,此起案件歷經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評會認定三次,確認學校不續聘違法,但北科大未按照教育部建議辦理,反而重新召開教評會,重複決議不續聘,教育部隨後也沒有檢討,「完全沒有擔當」,顯現這項決議公正性不足。
大專校院教師限年升等條款,時常受到討論,高教工會指出,包含東吳大學、中正大學、聖約翰科技大學、中州科技大學等校在內,都已修法廢除條款,如今教育部卻再次核准,以未於限年內升等教師不續聘案,「豈非是徒生爭議,逼迫教師耗費新力奔波法院救濟?」
高教工會開南大學分部召集人張國聖也說,以自身和多位開南大學教師的經驗為例,指出在歷經限年升等條款而不續聘,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勝訴、返回學校繼續任教的經驗,批判教育部濫權核准不續聘案,對師生權益造成傷害,呼籲教育部應立刻全盤檢討,切莫再當學校高層恣意侵害教師的幫兇。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則說,,限年升等條款並不正當,要求教育部馬上撤銷 關於限年升等對教師的處分,另外教育部也應回過頭檢討,這項規定是否超越法律規範,部內哪些公務員做了不續聘的決定,而國內大專校院也都要檢討,廢除違反法律的條款。
旺報 李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