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勞資爭議打成焦土戰,相關訴求全被淹沒,其中關於改善疲勞航班,有資深機師就認為,台灣的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算是低標,即便華航派遣不違法,但相較於外籍航空,確實略顯過勞,是有檢討空間。
根據AOR第38條規範,2人一組的標準飛航組員國際航線可連續執勤14小時,3人一組可一次可連續執勤18小時,雙飛航組員(4人一組)則可連續執勤24小時,華航目前是航程超過13.5小時,就派4名機師執勤,略優於法規。
不願具名的機師表示,相較於外籍航空,符合AOR規定雖不違法,但確實挑戰飛行員體力。以國泰航空為例,只要是夜間航班都派3人上機、中國南方航空甚至可派到4個人,讓機師有比較充裕的體力,應付長時間值勤。
另外一個具爭議的,是前艙的駕駛員適用AOR規定、後艙的空服員反而是適用勞基法。很常發生一個狀況,飛行員、空服員同時出勤,但飛行員休息滿10個小時後就可派飛,空服員卻得隔24小時,同艙不同命的情況。
華航機師透露,後艙的空服員甚至可利用時間輪休,反倒是前艙的飛行員幾乎都得聚精會神工作,這雖然不是華航的問題,但建議交通部通盤檢討國籍航空機師的派遣規範,對於提高飛行品質與要求飛安,都是好事一樁。
另一個爭議重點,則在於保障國籍飛行員升遷。2016年空服員罷工後,華航為分散風險,確實較積極進用外籍飛行員與空服員,在遇到罷工問題時,外籍機師能配合公司政策而延緩衝擊,但卻也阻擋了本國籍飛行員的升遷管道。
資深巡航駕駛表示,許多外籍航空副駕駛這幾年很愛來考華航,不乏在前東家開320窄體客機者,來華航就轉開330廣體客機,但或許是因為素質不像台灣自訓培養的那麼齊,有些良莠不齊,讓本國籍機師看不下去,摩擦也不少。
有副機師表示,這些外籍機師因母語是英文,比較會辯,很多時候在檢測時都輕鬆過關,反觀本國籍機師雖然各項條件都不錯,但感覺「外國的月亮總是圓些」,升遷管道總不如外籍機師暢通,期盼能夠多給本國籍機師機會。
中時 黃琮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