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商港事業發展協會昨(27)日理監事會呼籲政府在高雄與花蓮兩港不能只顧觀光不顧產業,還沒配套措施就將碼頭移做觀光,以不成熟且錯誤的政策造成臺灣國際港口競爭力下滑,嚴重影響全民生活。汽車貨運業13個公協會則呼籲環保署政策要考量高達九成的靠行車車主生計。
昨日上午汽車貨運相關公協會與環保署空保處召開協商會議,會上空保處針對自主管理標章,同意各期車均可申請,只要達到標準即核發自主標章,不再限制1、2期及3期要裝濾煙器才可申請,另儘速核定新的自主標章(A1-A3)標準後公告執行。針對汰除1、2期車補助款尚未核發部分,承諾儘速查明解決。
至於業界其他各項訴求,環保署表示將帶回研議,包括:
一、購車低利貸款儘速邀集銀行團及金管會共同研議,儘速發布實施。
二、針對1、2期車展延5年淘汰(配合濾煙器補助)再行研議可行性。
三、相關配套措施再重新檢視,以符民意。
四、召集車體公會研究配合新車進口數量及時程議題,以符汰舊換新業者需求。
業界則指出,國內汽車貨運業有九成是靠行車,每輛車就是一個家庭,推動汰舊要先協助解決「靠行車」銜接工作的問題,否則將成為嚴重社會問題。
商港事業協會則是昨日下午在台北天成大飯舉行理監事會,由理事長洪英正主持,出席人員計有陳歐珀立委、蔡適應立委、關務署長廖超祥、航港局長謝謂君、北航中心主任張德義、臺灣港務公司執行副總陳劭良及理監事共42人參加。
該會呼籲涉及港區整體規劃之政策上,建議政府多傾聽民間聲音及做好配套措施,包括港區整體規劃中的配套措施應考量卸存空地及倉庫之空間、進出高雄港船舶數量、船邊拖車運能以及船舶貨物裝卸承攬相關人力等。
在新港區完工前,舊港區應維持原有靠泊及裝卸功能,以抒解塞港問題。港區作業需配合國際船舶動態,船到港後,相關作業人員及相關業別皆必須配合作業,使船舶有效率地完工後離港,此為國際慣例,在不使勞工過勞的情況下,需有彈性的勞基法工時、休假等因應配套。
有關貨卡車環保問題,協會指出車輛及人力皆有老化問題,在空汙法修正執行前政府應給予配套及緩衝空間;另在人力招募上,須請相關機關給予協助。
另花蓮港公司計劃將中鋼及亞泥在內港租用的碼頭收回,作為發展觀光碼頭,要求業者改租外港,恐使業者停止投資或遷移到外港縮小投資,造成百姓失業,中鋼及亞泥損失了巨額的投資。若遷移到外港碼頭,依現有的碼頭只剩5座再減2座。另有兩座(23、22)優先靠泊郵輪,將迫使散雜貨輪淪為有貨而無碼頭可卸的狀況。
工商 張佩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