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預告修法 汽車格可停1輛以上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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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停車必須停在汽車格,但每格只能停1輛重機,有騎士認為太浪費空間,交通部今(18)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各地方政府將能自行規定,讓一個汽車停車格停放1輛以上重機,甚至汽車、重機同時停放。 [caption id="attachment_933422" align="alignnone" width="780"] ▲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各地方政府將能自行規定,讓一個汽車停車格停放1輛以上重機,甚至汽車、重機同時停放。(圖/中時電子報)[/caption]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其實在停車場法裡有規定,各停車場可以自行公告停車格可停1輛以上重機,台北、桃園都有這麼做,但不少縣市政府仍有疑慮,所以這次修法新增規範,強調各道路主管機關可自行公告。 路政司也指出,過去接獲不少反映,認為機車停車格劃設都是與車道垂直,民眾已養成習慣,以致在沒有劃設停車格的地方,停車方式仍與道路垂直,而非以較省空間的平行停放,因此修法中特別新增,大型重機或機車可以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 此外,修法規定大型重機與機車臨時停車時,車輪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若是停車,則不得超過30公分。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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