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改善空汙,環保署今(30日)預告《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草案》,以往固定汙染源空汙費徵收範圍擴大,包括PM2.5在內的總懸浮微粒都要收費,不再只針對硫氧、氮氧化物,擬於7月1日開始實施。
空保處長蔡鴻德表示,全國申報總懸浮微粒的工廠共8031家,年排放量40502噸,實施新方案後可多徵收13.7億元空汙費,並促使這些工廠、機關改善設備,預計可減排8755噸,像台電、中鋼、台泥等都是大戶。
而國內以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為燃料的業者所排放的氮氧化物較10年前增加1倍,環保署也針對季排放量超過24公噸業者約20家,徵收氮氧化物空汙防制費。預估年收1.77億元、減排2313噸,與總懸浮微粒空汙費合計可逾15億,6成撥給地方、4成留在中央統籌運用。
草案也規定,工廠排放總懸浮微粒逾10噸者屬第1級適用場所,在春夏空氣較好時期,位於1、3級防制區內每公斤收費46元,2級防制區38元。空氣較差的秋冬費率,1、3級防制區內55元,2級防制區內46元。
第2級適用場所是季排放量1噸至10噸業者,春夏時在1、3級防制區每公斤收費38元,2級防制區32元。秋冬費率:1、3級防制區46元,2級防制區38元。第3級適用場所是季排放量0.1噸至1噸業者,無論在幾級防制區,都是每季450元。
此外,為了國人的健康,如果排放物含戴奧辛、鉛、鎘、汞、砷、六價鉻等6種有毒物質,要再依排放量加徵空汙費,後5種每排放1公斤收360元。「世紀之毒」戴奧辛排放大於0.02克毒性當量者,每克徵收3.6萬元,低於0.02克者每克徵收3600元。
中時 廖德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