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催生「花蓮縣新設畜牧場自治條例」 暫停卜蜂花蓮場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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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蜂集團要在花蓮蓋養雞場,反彈聲浪越演越烈,花蓮縣議會今臨時會上,多位議員強烈關切縣府對雞場後續發展,不過因農業處態度仍然不明確,包括張美慧、楊華美等多位議員要求縣府,在「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尚未提出前,卜蜂申請案全都停止審查。最後通過決議,縣議會組成專案小組監督此案。

另一方面,縣府對此雖已緊急宣布暫緩,業者並在台北召開說明會並承諾會持續和地方溝通,但花蓮反卜蜂自救會並不領情,表示會持續抗爭,20日已集結將在鳳林發起遊行活動,訴求養雞場離開花蓮。

卜蜂計畫在花蓮中區壽豐、鳳林、光復3鄉鎮共設置5座養雞場、1座蛋雞場,其中蛋雞場飼養量25萬隻,養雞場預計2.5萬隻,居民擔心汙染,強烈反彈,3鄉鎮都成立自救會,發起抗議活動,縣府因此宣布暫緩,要求廠商與地方妥善溝通。

縣議會臨時會今天二、三讀會,議員蔡啟塔詢問全縣共有幾座畜牧場,接著包括黃馨、林源富、楊華美、張懷文、蔡依靜、張美慧、王燕美等議員輪番發言,不少議員抱怨向農業處要不到資料,要求縣府對卜蜂案應有公開說明。不過農業處長羅文龍態度仍然不明確,又引起議員一陣砲轟。

關於卜蜂案爭議,張美慧議員說,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正在與縣府法制室研討「花蓮縣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農業處長羅文龍說,預估行政流程約需要3個月的時間,因此她要求,在自治條例尚未上路之前,縣府應停止卜蜂在花蓮的所有申請、設置作業。

羅文龍受訪表示,對於卜蜂案,是依照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先由鄉鎮公所初審,合格後送縣府,縣府再依照公所送過來的資料,一切依法行政。縣府立場清楚要求集團跟居民充分溝通,因此雞場工程後續都已暫緩。

至於「花蓮縣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已就法制科提供的建議做修正,接下來就會簽核,並有14天到60天的預告期,收集民眾意見,內部討論修正後,再請法規委員會審查,最快2、3個月可以提到議會審查。

中時 王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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