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投修法改每案聽證?中選會:會在委員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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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朝建回應監委調查報告(資料照)
陳朝建回應監委調查報告(資料照)

監委針對黃士修所提「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投案提出調查報告,質疑中選會有怠職之咎。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表示,中選會尊重監委調查報告,至於修公投法改為每案都要舉行聽證,中選會也會將建議在中選會委員會議中提報討論。

陳朝建受訪時說,監委的調查報告他有上網閱覽,也看了相關報導,本案中選會是依法辦理,也就是中選會對於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審議是依照法定程序來處理,對監察院調查報告予以尊重,並會函覆說明。

中選會表示,本案緣於2018年1月3日修正公布的公民投票法將本會明定為主管機關後,本會自受理全國性公投案以來,僅有領銜人宋雲飛與黃士修先後所提公投案名稱及性質相似,本會委員會審議時,考量宋雲飛領銜提出的公投案既已舉行聽證,並經補正釐清相關爭點,補正後之主文與黃案所提主文只有「一字一標點」符號之差,過往宋雲飛案經補正後既已合於下一階段戶所查對要件,則黃案主文意旨與其既無差異,自無為相異處理之必要。

中選會表示,委員會議依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4項規定,依法決議黃士修提案案無須再辦理聽證會理由已敘明。 總之,有關全國性公投提案的審議,中選會係依法審議,至監察院另對於本案提出調查報告,除予以尊重外,也會依法函復說明,其餘並無評論。

陳朝建也說,調查報告如所提修法建議部分,也會提交中選會委員會議報告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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