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出私密影片主女主角是友人未婚妻 男子勒索不成下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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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勒索女直播主,反挨告恐嚇,台南地院將他判半年有期徒刑,可緩刑2年,民事賠6萬。(程炳璋攝)
男子勒索女直播主,反挨告恐嚇,台南地院將他判半年有期徒刑,可緩刑2年,民事賠6萬。(程炳璋攝)

台南市男子去年11月在網路付費觀賞女性直播主的私密影片,發現其中1人竟是朋友的未婚妻,竟以此威脅,勒索女方10萬封口費,遭女方一狀提告恐嚇取財,除了遭判刑半年,民事反要賠償女方6萬元精神撫慰金。

 台南市一名男子去年透過網路軟體發現朋友的未婚妻竟是直播主,主動付費進入聊天室與女方攀談,過沒多久就表明認識女方,並要脅索討10萬元當封口費,否則要將女方播出私密影片的事情告訴她男友。

 沒想到女方並不好惹,男子10萬封口費要不到,只收到1000元賄款,男子頓時感到氣憤,再度付費進入直播聊天室留言,指責女方將自己當乞丐,要求女方繼續匯款。

 女直播主並未搭理,反而直接報警,台南地院刑事部分依恐嚇取財罪,判男子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半年內需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民事部分,女方要求精神賠償金15萬,法官參酌情狀,判賠6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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