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殺」!乘客開車門撞擊來車老人致殘 陸司機判賠7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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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廣東汕頭市一起「開門殺」交通事故引發關注。一名60歲老人劉某騎電動自行車時遭小客車乘客突然開門撞擊,導致腦部重傷昏迷至今已逾兩年。地方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認定小客車司機徐某負事故全責,需賠償152萬餘元人民幣(約653萬元新台幣),受害者共計將獲賠166萬元人民幣(約713萬元新台幣)。

一名60歲老人劉某騎電動自行車時遭小客車乘客突然開門撞擊,導致腦部重傷昏迷至今已逾兩年。(圖/翻攝南方都市報)

根據《南方都市報》報導,2023年6月,小客車司機徐某載一名乘客行駛至汕頭市龍湖區某路段時,將車輛停靠在路邊,車身與路邊留出約1公尺空隙。當時劉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該路段同向行駛,恰好從這1公尺空隙經過時,車內乘客突然打開車門,車門與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導致劉某連人帶車摔倒在地。

事故發生後,劉某腦部重傷,昏迷至今已逾兩年,先後在兩家醫院住院共計232天。經鑑定,劉某的傷勢為一級和八級傷殘各一處。劉某一方先後兩次起訴事故責任方要求賠償。

當地交警部門認定駕駛員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徐某提出異議申請複核,但地方公安交警部門最終維持原認定結果。地方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司機徐某臨時停車時未確保車輛停靠位置安全、未對乘客的開門行為盡到提醒或制止義務,其停車行為為「開門殺」事故的發生創造了條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地方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認定小客車司機徐某負事故全責。(示意圖/unsplash

由於被告徐某未為案涉車輛購買第三者商業險,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法院判決交強險的承保公司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承擔14萬3370元人民幣(約61萬元新台幣)的賠償責任,此外,尚餘152萬餘元人民幣(約653萬元新台幣)的賠償責任須由徐某承擔。

此案判決結果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質疑乘客是直接侵害人,應負擔一定責任;也有網友指出,這個判決的關鍵在於司機停車位置不當,認為司機停車在馬路中間應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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