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歐洲議會產業暨能源委員會今天投票通過歐盟晶片法,其中包括一條罕見的修正案,要求歐盟展開「晶片外交」,與台、美、日、韓等戰略性夥伴合作,以確保供應鏈安全。
晶片示意圖。(中央社)
全球半導體供應自疫情期間短缺以來,至今情況仍未紓解,例如富豪汽車(Volvo)在比利時根特(Ghent)的工廠,20日就宣布將因晶片短缺停工一週。歐美等政府近年已將晶片視為重要戰略物資,紛紛提出法案追求供應鏈自主。
去年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歐盟晶片法」(Framework of measures for strengthening Europe's semiconductor ecosystem,簡稱EU Chips Act)草案,並送進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審查。法案具體目標之一,是希望歐洲在全球半導體市占率能從目前不到10%提高到20%。
歐洲議會產業暨能源委員會(Industry and Energy Committee)在今天以壓倒性的67票贊成、1票反對,表決通過該晶片法草案及議會各黨團提出的修正案。法條內容除了促進半導體研發創新、設置供應鏈危機早期預警指標等,還有關於第3國合作的條文值得注意。
歐盟晶片法草案第7條指出,由於半導體供應鏈的全球化特性,與第3國合作是歐盟尋求半導體生態系韌性的重要條件,因此執委會應在歐洲半導體委員會(European Semiconductor Board)的協助下,與第3國建立夥伴關係。
包括曾在去年訪台的歐洲議會副議長畢爾(Nicola Beer)等多名議員,都針對該條提出類似修正案,將「第3國合作」明確納入台灣。熟悉歐洲議會運作的外交官告訴中央社,直接納入台灣的歐盟法案相當罕見。
產業暨能源委員會通過的修正條文整合版本增列第7條a款,規定:「執委會代表歐盟,應尋求與理念相近的戰略夥伴合作,例如擁有半導體產業優勢的美國、日本、韓國及台灣,透過『晶片外交倡議』以強化供應安全、因應斷鏈,並涵蓋晶片原料及第3國出口管制等領域的對話協調。」
該條款要求歐盟建立晶片外交機制,並與合作夥伴建立投資和貿易協定或其他外交措施,以強化交往關係來確保晶片安全。
晶片法草案及修正案的下一步,是2月13至16日歐洲議會在史特拉斯堡的全體大會期間進行黨團協商,屆時若無提案要求交付全體表決,議會將就整套法案與角色類似「上議院」的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也就是會員國代表們進行協商,兩機構取得共識後才會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