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主任陳立奇、藥品管理組組長陳怡靜、臨床藥學會理事長王春玉等5人被控在2015年、2016年間執行訪視獨居、失能長者送藥等4個標案,利用公家資源要求聯醫藥師進行訪視,實則是幫得標臨床藥學會工作,製成結案報告,請領標案款項不法得利269萬多元。士林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陳喊冤並說有執行過程不當,他坦然接受,卻沒有一分錢進入自己的口袋。法官諭知全案移審理庭。
50歲陳立奇、陳怡靜都否認犯罪,其他人則說是依長官指示辦事,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臨床藥學會理事長王春玉更說,現已經卸任,2016年間的標案「不能算在我頭上」。
開庭結束後,陳立奇說所有標案請領的款項絕對是「公款公用」,絕對沒有放入個人口袋,如果要用在吃喝,2015年、2016年的款項怎麼可能留到現在,這一切都是為了促成整個案子,之後會向法院說明清楚。
起訴指出,北市政府衛生局委由北市聯醫藥劑部舉辦「104年、105年台北市醫院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105年獨居失能送藥到宅暨居家用藥安全訪視服務計畫」、「105年度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採購案」、「105年度獨居失能送藥到宅服務計畫採購案」等4項標案,均由臨床藥學會投標及得標,而學會的主任委員也就是陳立奇,他卻同時也是聯醫藥劑部主任身份,指示下屬製作訪視影片,作為學會承攬標案的成果,藉以向衛生局請領269萬多元的標案款項。
檢方起訴指,陳等人利用公家資源,雖將款項放在學會之用,卻也是他掌控的帳戶,以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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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