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一名許姓女子,因為長年在外工作,戶籍並沒有遷離,所以相關信件都寄到家中。沒想到,與她關係不佳的父親,竟擅自將她的8封信拆開來看,讓她一氣之下將此事告上法院,最後該名父親遭到法官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許女與父親關係不睦,2人是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因此,多年來許女都是在外求學、工作,不過因為都是在外租屋,戶籍並沒有遷走,所以任何有關她的信件都會寄回屏東老家。
而在去年3月到10月間,許父收到8封許女的司法文書信件。沒想到他竟擅自將信件拆開,且事後也沒有將信件內容轉給許女,讓她一氣之下將此事告上法院。
對此,許父辯稱,自己是看到法院寄來的信,看了相當緊張,所以才會擅自將信件拆開查看內容。
不過法官認為,許父與許女2人為父女關係,本應愛護尊重,徐父竟無故開拆告訴人之封緘信函,顯然欠缺尊重他人隱私權之觀念,所為實不足取。最終依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