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臺灣高等檢察署指揮全國地檢署聯手打擊詐騙犯罪,成功破獲由102名臺灣民眾組成的跨境詐騙集團。該集團在印尼峇里島活動,於6月26日遭印尼警方在一處別墅內查獲。我國外交部獲悉後,迅速與印尼當局交涉,並於7月4日前成功將這102名嫌犯及相關證物遣返回國。
臺灣跨部會合作打詐,破獲跨境詐騙集團102人。(圖/翻攝畫面)
回國後,部分嫌犯企圖逃亡。8月6日,18名嫌犯藏匿於高雄港一艘漁船密閉船艙內,企圖偷渡出境。然而,由於船艙內缺氧,這些人急敲甲板求救,被海巡人員即時發現並救出,隨後遭到逮捕並羈押。
臺中地檢署依《洗錢防制法》及加重詐欺等罪名起訴102名嫌犯,犯罪所得達2200餘萬元。檢方為確保嫌犯不再從事詐騙行為,全程出庭說服法院批准羈押。案件於10月4日正式起訴移送法院,嫌犯面臨6年至8年不等的刑期。
查扣證物。(圖/翻攝畫面,下同)
調查過程中,檢方扣押了包括不動產、71支手機、4臺筆電、202萬餘元現金、14只勞力士手錶、黃金飾品4組、自小客車7臺,以及一艘價值約2000萬元的船舶。這些物品將被用於賠償54名國內外被害人。
本案是「打詐新四法」立法通過後首起成功起訴的跨境詐欺案件。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在17日的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將以嚴厲措施瓦解詐騙集團,讓詐欺者「不敢騙、會被抓、沒得花」,以保障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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