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台灣河溪網統計,今年「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相較於去年評選結果,今年近半數(46%)案件達到生態功能改善,顯示愈來越多案件著眼生態功能改善,但今年仍有22個案件造成生態功能劣化,前瞻水環境建設經費大多都用於鋪路及遊憩設施,台灣河溪網召集人、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廖桂賢對此表示「令人痛心」。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第一、二批前瞻水環境建設經費中,休憩設施高達11億4121萬,其他工程例如鋪路等7億9469萬,但綠美化僅1億9112萬,淨化水質更只有9416萬,顯示真正在「水環境改善」的經費嚴重失衡。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楊志彬表示,「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特別預算中包含輔導顧問團的經費,兩期經費共舉債近2億3000萬,上述亂象卻未停止,質疑該項金費都「打水漂」,水利署應負起監督之責。
廖桂賢指出,相較於去年評選的23件案件(第一批次),今年評選48件案件(包括第一、二批次),去年僅有26%的案件有生態功能改善的效果,今年有46%案件達到生態功能改善,顯示生態功能的改善逐年增加,也不僅是增加休閒遊憩功能,但仍有不少案件不但沒有改善生態功能,今年仍有40%,也就是22個案件反而造成生態功能劣化。
廖桂賢說,「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仍存在許多亂象,包括植栽引入外來入侵種、建築物拉皮、充斥自行車道與景觀橋、人工設施破壞自然環境、不必要之裝飾與遊憩設施、大量增加不透水硬舖面等,都與水環境改善沒有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