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歲李姓男子,3月在網路上傳一段影射蔡英文總統「做票」的影片,刑事局認為他散布假訊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但法官認為影片質疑內容,屬言論自由範疇,裁定不罰。但刑事局認為影片迄今仍持續在網路散布,再依《刑法 》侮辱公署罪偵辦,發函通知李男20日上午到案說明。
昨日網路出現號召民眾一起到刑事局聲援李男的影片,表示如果人人沉默,那就無疑鼓勵了施政者越發趨向非正義。今日上午即有30多名民眾手持國旗、布條、旗幟等到場聲援抗議,轄區信義分局派遣警力到刑事局外維持現場秩序,並舉牌警告行為已違法。李男隨後在10點現身,快速進入刑事局內接受偵訊。
刑事局表示,依社維法送辦法院裁定不罰後,李男又於社群媒體上傳影片,中央選舉委員會於6月16日函文正式告發有侮辱公署之嫌,警方是依法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群眾目前已陸續散去,無脫序情事發生,後續將依調查情形據以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