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賣劣油供廠商煉食用油 重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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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油行老板郭盈志在2014年收購來源不明的飼料油,混合豬隻以外的動物混合油,提供原料給強冠公司提煉,製作成「全統香豬油」,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判決,依違反食安法等8罪、總計刑度20年將他判刑定讞。

2014年9月屏東餿水油風暴重創全臺,本名郭烈成的郭男私設地下油行,將化製場買來俗稱「骨仔油」的動物屍油、及飼料牛油、餿水油、回鍋油等,經煉製後賣給強冠公司,不法獲利650萬多元。

至於強冠公司部分,2017年最高法院痛斥董事長葉文祥、副總經理戴啟川犯罪損造成的損害嚴重,且犯後否認犯罪應予嚴懲,將葉、戴各判刑22年、18年,其中各判5年、4年部分可易科罰金確定,強冠併科罰金1億200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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