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人夫因為買春愛上黃姓女子,交往期間結果遭對方利用各種理由索討數百萬元,人夫不堪負荷支付分手費用想斷開關係,結果小三不願放手,直到元配提告。法院審理時,小三辯稱不知道人夫已婚,但雙方對話紀錄卻成鐵證,遭判賠40萬元。
人夫買春暈船慘賠數百萬,直到妻子提告才斷開關係。(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人夫在2019年11月透過網路援交仲介買春,跟黃姓女子多次發生性行為,事後2人進而交往,結果黃女多次以醫藥費、罰鍰、更換洗衣機等理由,向人夫索討數百萬元,導致人夫家庭陷入困境,元配得知後向她提告並求償100萬元。但小三辯稱不知道對方已有家庭,且元配也無法提出2人交往相關證據,請求法院駁回訴求。
法官事後根據雙方對話紀錄,發現黃女曾說「這輩子我見你家庭支離破碎,我絕對不會甘心」、「破壞人家家庭好有快感」,足以認定黃女確知男方有配偶,審酌後判她應賠償元配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