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派出所所長「清槍走火」無傷亡 遭記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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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間派出所,所長上週六(1/18)清槍時走火,所幸並無造成人員傷亡,但事後遭到記過一次。

手槍示意圖,非當事人使用槍枝。(圖/PhotoAC)

據了解,事情發生在上週六晚間,該所長大約在晚上9點巡邏退勤,清槍時忘記要先卸掉彈匣,所以才會發生走火情事。好加在,當時子彈射入清槍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據《ETtoday》報導,該派出所同仁稱所長平時工作相當認真,可能是因為勤務太過繁重,才會不慎發生意外,但所長清槍走火的行為已經違反《警察機關武器彈藥管理要點》,所以所長遭到分局記過,當時值班的幹部也被記申誡,分局長和督察組長自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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