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男友!抓小女友無套激戰3次 爆氣男大生被拒求歡嗆「不做怎過」下場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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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不可取!台北一名孫姓男大生和國中畢業的少女小花(化名)交往,1個月內無套激戰3次,孫男還嗆「死X麻」、「不做是要再怎麼過下去,X破你X」等,被士林地院判1年6個月徒刑。

台北一名孫姓男大生不滿未成年女友小花(化名)拒絕求歡,不斷出言羞辱對方甚至恐嚇。(示意圖/取自pixabay)

判決書內容指出,孫男2022年6月透過Instagram認識小花,2人交往後,孫男在明知小花未滿16歲的情況下,1個月內在住處、旅館和小花進行3次無套性行為。由於小花只要拒絕,孫男就擺臭臉大罵「不用了死X麻」、「我跟妳包含做,不做是要再怎麼過下去,X破你X」等。後來小花提出分手惹怒孫男,孫男竟不斷傳訊息恐嚇小花,女方母親發現後報警處理,並將孫男告上法院。

審理期間,孫男辯稱2人沒上過床,而且認識期間小花都穿著便服,他不知道小花還是學生,才會在瀕臨分手時,想用性關係作為談判籌碼。

但小花說法和他完全不同,小花說,自己不是很願意和孫男發生性行為,但因拒絕孫男的話對方會臭臉,她不知道怎麼拒絕,只好遷就,且3次性行為過程中,孫男都沒有戴保險套。

為此,法官檢視孫男與小花的對話紀錄,裡面出現「愛愛」、「獻身」、「上了床」、「爽做」等詞彙,顯示孫男多次向小花求歡,遭小花明確拒絕後,孫男惱羞成怒開嗆「不用了死X麻」、「爽做也是妳,不做也是妳」、「我跟妳包含做,不做是要再怎麼過下去,X破你娘,交了前面做了後面不做?」之後又傳訊息關注小花生理期,顯見孫男的確曾因沒有戴套的性行為,擔心小花懷孕,證明2人曾有過性行為。

法官指出,孫男曾陪要升高中的小花到學校辦理報到,當時孫男已是22歲大學生,應清楚高一學生年齡介於15歲到16歲之間,卻還是和小花發生性關係,犯行屬實。審酌孫男目前處於休學、無業且因車禍事故療傷中,按3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合併處1年6個月徒刑,本案可上訴。

而孫男先前因不滿小花提出分手,發送「我敢一個人現在直接衝妳家」、「要不要去問一下張我以前1打9」、「我學弟先找妳」等恐嚇訊息,被桃園地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以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定讞。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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