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28)日續審國會改革法案,上週五(24日)部分條文已二讀通過,全案力拚今晚三讀,在議事順利進行下,下午5點全案以58票贊成三讀通過,國會改革過關。
今日院會進行到下午3點半許,國會改革五法包括「強化人事同意權」、「藐視國會罪」、「國會聽證調查權」、「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全數二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休息,下午4點半許開始進行三讀,經過宣讀條文及表決,下午5點全案以58票贊成順利通過,韓國瑜敲下議事槌完成三讀。
修法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人事同意權審查應舉行聽證會;行政院官員接受立委質詢時,隱匿或虛偽陳述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反質詢行為可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立法院可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由立委以記名投票方式互選產生;總統應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對於立委提問應即問即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