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教育局首訂高溫處理原則 體感溫度36度以上開始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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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家長擔心孩子在酷暑下活動將有曬傷風險。(黃婉婷攝)
不少家長擔心孩子在酷暑下活動將有曬傷風險。(黃婉婷攝)

入夏後熱浪來襲,桃園市氣溫動不動就飆破37度,有家長反應孩子於戶外課程曬得「紅通通」,質疑軍中已有警戒標準,孩子卻連大人都不如?教育局1日回應,桃市首訂「高溫處理原則」,只要體感溫度超過36度,校方必須盡量讓學生待在陰涼處,減少戶外活動與劇烈運動。

桃園市連日高溫不斷,氣象局也多次發布高溫特報,蘆竹區還曾飆破37.6度,適逢近日各級學校即將開學,家長也擔心孩子戶外授課問題。曾擔任班級家長委員代表的尤芳寬指出,上學期曾有小孩下課後曬到紅腫癢痛,讓他看得好心疼,於是向市議員陳治文陳情。

尤芳寬說,多年前曾有士兵因酷暑操課身亡,軍方於是訂定中暑係數準則,以溫度跟溼度計算,一旦超過35就達警戒標準,但他某日下午3點時調閱八德、永福、龍潭國小周邊觀測站的係數時,發現數字達35以上,因此更加堅決要求教育局應有相關措施。

尤芳寬認為,教育局曾制定PM2.5懸浮微粒的戶外活動標準,高溫也應有配套措施,讓學校有所依循,教師也不應以利用個人判斷,或學生個人感受來做決定,畢竟熱衰竭的發生時常不期而至,不如「超前部屬」確保安全,照顧到所有家長的「心頭肉」。

教育局體育保健科長鄭卉玶則說,目前已將高溫處理原則發函給各級學校,為全國首個頒布相關規範的縣市,未來將要求校方以中央氣象局的體感溫度作為標準,在紫外線最強的上午10點到下午2點,只要體感溫度超過36度以上,就應啟動警戒模式,盡量讓學生待在陰涼處,減少戶外活動與劇烈運動,避免孩子因酷暑而發生憾事。

 提案議員陳治文表示,教育局的規定有別於「高溫假」議題,並非用氣溫決定是否放假,而是要求校方調整課程,相較比較彈性、比較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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