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彰化溪州鄉的莊姓前農業課長,涉嫌圖利一位蔡姓縣民,幫對方逃漏稅高達130萬,全案二審宣判,他從無罪逆轉變成得服5年半徒刑,並且褫奪公權3年。

根據起訴書內容,全案發生在2021年間,當時有位蔡姓縣民計劃出售與母親共有的土地,依規定需繳納房地合一稅。然而若該土地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及所得稅,原承辦人在2021年3月至6月間多次現場勘查,發現土地存在「增擴建、水泥地、圍牆」等不符規定的情況,在審查表中勾選不合格。
然而,根據《聯合新聞網》的報導,時任溪州鄉公所農業課長的莊男,明知申請案不符規定,卻在同年7月間與不熟稔農證審查業務的新承辦人前往現勘,最後圖利蔡姓縣民取得130萬元免稅資格,莊男在一審時否認犯行,辯稱因申請案延宕過久才更換承辦人,並強調現勘時看不出有鋪設水泥地,填寫的會勘紀錄並無不實。彰化地院一審時認為,莊男從申請之初即處於二線核可公文的角色,不能僅因公務員行為讓人民獲利,就推論其有圖利犯行,因此判決無罪。
不過,台中高分院二審則持不同見解。法院指出,當時故意無視土地仍有水泥地未拆除、僅以泥土覆蓋遮掩的事實,在會勘紀錄表上僅登載「銀杏、地瓜葉等作物、農舍(附使照)」,刻意不填載水泥地覆土的實際狀況,並且將會勘紀錄表交給這位不知情的新承辦人上簽,製作准予核發農證的函稿後,再逐層由莊男、主秘、鄉長核,法官最後認定莊男涉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改判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蔡姓縣民的不法利益1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