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急移香蕉水 工程老闆害死女工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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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底,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一間透天厝發生火警,造成2人送醫,其中陳姓女工搶救仍傷重不治宣告死亡。士林地檢署調查,發現業主、設計師等都有依規定注意工地安全,但陳姓老闆卻急於施工,將鐵桶移到隔間內,當鐵桶底部被電弧燒破時,又未指示陳女逃生,還移動鐵桶釀成爆炸,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對陳姓老闆提起公訴。

高姓屋主將室內裝修工程發包給三重一間工程行,再輾轉交由陳姓被告的石材工程負責室內工程,陳女受僱負責丈量工作。去年4月25日上午,陳女在2樓客廳工作台工作,裝有香蕉水的鐵桶底部漏逸引發火勢,陳姓老闆情急之下,想要將香蕉水拿到戶外,經過陳女旁時,香蕉水蒸與空氣混合濃度達到爆炸下限,突然發生爆炸,導致一旁的陳女身上多處灼傷,經送醫搶救,5月6日因多重器官衰竭宣告死亡,家屬對工程行、包商等人提告。

檢察官傳喚消防局人員、工程行人員,他們都認為,起火點是在隔天內,因香蕉水與電線擺在一起,鐵桶底部破洞,香蕉水漏出碰觸電線,短路後引發火勢,而工人都知道,香蕉水鐵桶不能壓在電線上,這是常識。且火警發生後,要香蕉水燒完火才會熄滅,不然就要進行滅火,不能移動香蕉水。

火災發生後,陳姓老闆本應該要求陳女先離開現場,卻移動鐵桶,導致香蕉水移動過程發生爆炸,致陳女全身多處灼傷後死亡,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對陳姓老闆提起公訴,其他包商均不起訴。

中時 李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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