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與小三旅館滾床單 妻霸氣買床單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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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一名已婚莊姓男子雖與劉姓女子結婚,卻仍跟同事魏姓女子發生婚外情,2人於2017年到南投某汽車旅館內發生性關係,遭劉女尾隨,待2人離開後,劉女便冷靜報警處理,並將房內床單、衛生紙等通通買下,當證據向2人提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通姦、相姦罪各判2人3月徒刑,可以9萬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魏女明知莊男已婚,仍與他發展婚外情。2人於2017年1月21日晚上8時許至10時許,偷偷前往南投縣某汽車旅館的208號房內發生性關係,未料劉妻發現2人行蹤,在汽車旅館外等到2人完事離去,旋即報警並入內包下208房間,將2人用過的床單、衛生紙買下帶走後,向2人提告。

一審時,刑事警察局從床單與衛生紙團上採集到莊男的精子細胞及魏女的上皮細胞,魏女則辯稱她是因為不舒服至汽車旅館休息,並在床上拿衛生紙擦拭下體後睡著;莊男則因看到魏女睡著,忍不住用她擦過的衛生紙擦下體。法官審理後,不採信莊男、魏女說法,依通姦、相姦罪判處2人各3月徒刑。

莊男不服上訴,並表示事發當晚,他與妻子曾寫下和解書,聲明賠償她40萬,因此七子應已原諒他,依法應不得提出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則認為事後莊男並未依約賠償,因此和解書無效,駁回莊男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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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柯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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