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22日上路 卓榮泰:持續捍衛廉政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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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部揭弊保護專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將於22日施行,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7)日表示,期許以此建構更完善的揭弊者權益保障機制,展現台灣持續捍衛廉潔行政的堅定決心。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今年1月22日經總統公布,6個月後施行,預計22日正式上路。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預計對泛公部門揭弊者提供「3保1減」措施,涵蓋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並設計舉證責任倒置、揭弊抗辯優先調查等程序保障,確保揭弊者權益不受侵害。

行政院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卓榮泰主持「中央廉政委員會第30次會議」時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將施行,期許以此建構更完善的揭弊者權益保障機制,展現台灣持續捍衛廉潔行政的堅定決心。

卓榮泰也說,政府一直積極推動「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落實與推進,目前已完成簽署「公約審查透明承諾」,成為唯一自主簽署及遵循透明承諾的非公約締約國,更獲得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聯盟認可。

卓榮泰聽取法務部「當前廉政情勢及分析」報告後表示,期許未來持續導入AI科技與數位稽核工具,提升查核效率及預警能力,同時推動全民一同參與監督,共同推動台灣成為亞太廉潔治理的指標及典範。

此外,卓榮泰也提醒AI風險控管極為重要,要求數發部協助整合及蒐集國際規範,評估是否適用於國內,讓各部會後續能有所依循及討論。

法務部今天也報告「推動國家機密維護策進措施專案」,卓榮泰聽取後指出,未來所有政府機關首長,應親自或指派幕僚長以上人員,召開機敏業務審查會議,確保涉密業務及人員均已提列管理,法務部廉政署也應督導政風機構,協助機關辦理前述事項,並加強宣導保密意識。

至於尚未設置政風機構的單位,卓榮泰要求法務部協助研擬相關規範,確認如何執行督導業務,如有兼辦人員,亦須明確負責。(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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