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嘉義科學園區先進封測七廠去年發生死亡工安事故,383公斤補水管高處墜落,造成謝姓清潔女工死亡,嘉義地檢署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施工及管理相關人員7人。

檢方調查發現,這起事故涉及施工人員未完成指定訓練、工程管理及職業安全監督等多項缺失,其中固定管線的施工鑽孔尺寸也出現誤差,成為事故原因之一,回顧全案,2025年7月16日下午,工人當時正在廠區進行管線安裝作業,沒想到支撐吊架上的3顆錨栓突然一起脫落,重達383公斤的補水管從約4.45公尺高處掉落,正好擊中從下方經過的謝姓女工,導致她有顱內出血、胸主動脈剝離及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起訴書指出,台積電將嘉科先進封測七廠機電工程交由機電工程公司承攬,部分管路工程再由起重工程行及機械工程公司接手。施工時使用的內迫式膨脹錨栓,依規定應以16.5毫米鑽尾鑽孔,再搭配原廠專用敲擊棒安裝,每顆錨栓完成正確施工後,拉拔強度可達867公斤。

不過,實際負責施工的杜姓負責人,以及洪姓、郭姓人員都沒有接受指定的錨栓安裝課程,施工方式主要透過上包人員口頭傳達。郭姓男子施工時使用15.88毫米鑽尾,與規定尺寸相差0.62毫米,由於孔徑不足,改用鐵鎚將錨栓打入,並搭配一般敲擊棒施工,未依標準程序完成固定,導致錨栓承受拉力的能力不足。
嘉義地檢署認定,機電工程公司張姓專案經理、王姓職安人員,起重工程行謝姓負責人、祝姓職安主管,以及機械工程公司杜姓負責人、洪姓、郭姓施工人員,分別涉及工程管理、職安監督、教育訓練及現場施工等疏失,因此7人均遭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其中,起重工程行謝姓負責人明知下包施工人員並未完成相關訓練,卻仍以口頭方式傳授不完整且不正確的施工方法,對事故發生負有較重大責任,但她始終否認犯行,被檢方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