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解脫吧」!雲林男出車禍癱瘓厭世 父「1刀穿胸」…淚崩圓兒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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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雲林縣斗六市去年8月10日發生一起人倫悲劇,張姓男子因車禍久病厭世,多次試圖輕生失敗,央求父親協助自殺,並寫下遺書。張父在兒子的哀求下一刀將兒子刺死,隨後報警自首,雲林地院日前依加工自殺罪判張父1年6個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張男因久病厭世,哀求雙親了結自己生命。(圖/示意圖/Pixabay)
張男因久病厭世,哀求雙親了結自己生命。(示意圖/取自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張男在2019年間發生車禍後,意志越發消沉,活著痛不欲生,想要求死,並在去年3月意圖跳樓自殺失敗,造成張男下肢骨折且持續萎縮、壞死,不良於行。日益絕望的張男想再次輕生,但因為行動不便,多次哀求父母幫忙了結生命,但張男父母捨不得兒子,多次安慰他並保證會照顧張男一輩子,張男覺得自己成為父母的累贅因此更加痛苦,繼續央求父母協助自殺,並寫下遺書說明一切。

張父內心歷經多次痛苦掙扎後,不忍心兒子繼續活在痛苦的深淵,於是在去年8月買了生魚片刀,再用輪椅推著兒子走到離家數公里遠的偏避產業道路,將兒子一刀刺死,張男心臟、肝臟及胃穿刺傷,送醫後因心因性休克不治過世。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父是受兒子的囑託才會犯案,且張父素行良好,案發後又自首接受裁判,雖然剝奪一條生命,但張父也承受相當大的痛苦,也將終生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依加工自殺罪判張父1年6個月徒刑、緩刑3年,且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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