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吸引不少遊客到離島小琉球遊玩,但有民眾於3日下午17時許報案指稱,在花瓶石附近海域發現浮潛遊客騷擾海龜情形,海巡人員立即動員追查,隨即在中澳沙灘發現正準備離開19歲法籍男子,經偵訊後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根據目擊遊客表示,當時在花瓶岩附近海域浮潛拍攝海底生態時,畫面正好記錄到一男性浮潛遊客出手觸摸騷擾海龜行為,上岸後立刻提供所錄影片,希望能夠找出影片中的人。
小琉球安檢所受理報案後,立即前往事發附近沙灘比對追查,最後在案發沙灘發現影片中騷擾海龜的法籍男子,隨即將其帶回實施筆錄訊問。
第五岸巡隊主任陳科志表示,小琉球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更有「海龜之島」美譽,因此呼籲前來遊玩的民眾,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中時 林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