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員曾玟學25日抨擊縣府提案審的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草案,有許多不合理之處,候用校長難出頭還無法處理不適任校長,苗栗教育環境失去競爭力。縣府教育處指出,將戮力提升校長領導能力。
曾玟學在25日提出校長遴選辦法的不合理之處,並質詢對不適任校長的處理方法。曾玟學說明,遴選委員會15人,縣府代表占6人,比率明顯過高,盼調整讓專家、學者及外縣市校長參與,加上遴選草案內容第一階段開放現任校長,若有缺才會讓候用校長遴選,校長無需面對競爭,考上後就能一直當校長,而候用校長只能等現任校長退休,如此一來對苗栗的教育競爭並非好事。
曾玟學並要求縣府提出具體作為,讓國中均質化,此外,他也說明,人口朝台中、新竹外流,學生甚至有從國中、小就開始外移,顯見家長對辦學品質的不信任。縣府教育處長邱廷岳表示,不適任校長在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草案無明確規範,但有所謂人地不宜行政裁量權處理,而教育處也將努力提升校長領導能力。
中時 何冠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