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助理費 前竹市議員李黃錦燕判囚4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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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竹市議員李黃錦燕從2000年起,長達10年利用人頭虛報議會補助的助理費近千萬元,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判決,認定她犯行明確,利用議員職務詐取公費補助,依貪汙等罪將她判刑4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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