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助理費 前竹市議員李黃錦燕判囚4年定讞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20/01/21 16:11 分享: 前新竹市議員李黃錦燕從2000年起,長達10年利用人頭虛報議會補助的助理費近千萬元,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判決,認定她犯行明確,利用議員職務詐取公費補助,依貪汙等罪將她判刑4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