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少女強酸溶屍!台中雙桶屍案主嫌2死刑 還得賠125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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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雙桶屍案主嫌徐德益殘殺少女在以強酸溶屍裝桶,事後又押走黃姓證人射殺裝入水泥桶,遭判處2死刑。民事部分近日判決,徐還得賠2被害人共1257萬元,可上訴。

主嫌徐德益將其中一個桶屍藏在豐原老家。(圖/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2016年間徐德益因私吞百萬的土地交易款,栽贓給17歲蔡姓少女,還用利刃插心臟、割頸殘殺少女後,再以強酸溶屍裝桶埋屍,之後又詐騙土地交易獲利2690萬元,擔心遭到提告,結果又找來7人將出售土地的何姓男子押走殺害,裝入水泥桶中棄屍。

全案審理時,法官認為徐虐殺2人手法兇殘冷血,刑事一審、二審判處死刑,另外民事部分,台中地院民事庭認為,徐犯殺人罪造成被害人死亡,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權益,造成家屬喪失家人之痛。應賠償死者家屬共計1257萬元,可上訴。

徐德益一審、二審皆被判處死刑。(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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