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雙桶屍案主嫌徐德益殘殺少女在以強酸溶屍裝桶,事後又押走黃姓證人射殺裝入水泥桶,遭判處2死刑。民事部分近日判決,徐還得賠2被害人共1257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間徐德益因私吞百萬的土地交易款,栽贓給17歲蔡姓少女,還用利刃插心臟、割頸殘殺少女後,再以強酸溶屍裝桶埋屍,之後又詐騙土地交易獲利2690萬元,擔心遭到提告,結果又找來7人將出售土地的何姓男子押走殺害,裝入水泥桶中棄屍。
全案審理時,法官認為徐虐殺2人手法兇殘冷血,刑事一審、二審判處死刑,另外民事部分,台中地院民事庭認為,徐犯殺人罪造成被害人死亡,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權益,造成家屬喪失家人之痛。應賠償死者家屬共計1257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