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7旬老翁沈朝榮1996年侵入民宅,性侵懷胎8月孕婦,19年後被查緝到案,一審以逾10年追訴時效判免訴,二審認為,性侵孕婦追訴時效為20年,改判8年,日前沈男獲假釋出獄。
判決書指出,沈朝榮早年曾在基隆當漁夫,案發時在台北市松山區當鐵工。1996年7月27日凌晨4點,沈男破壞北市東區一處民宅鐵窗侵入行竊,見屋內只有一名女子熟睡,獸性大發。遭性侵的女子當年30歲,懷有8月身孕,她被嚇醒哀求「我配合你,拜託不要傷害孩子!」沈男得逞後,還搜刮屋內外幣後離去。
同年12月19日凌晨,沈男又侵入另戶民宅,先猥褻5歲小妹妹,一旁的姊姊聽到哭聲醒來,又成為他洩慾對象。警方發現兩案手法類似,採集犯嫌留下的DNA檢體、可疑指紋建檔,當年沒比對出涉案人;2014年沈男因涉竊盜落網,按捺指紋後,被查出他就是當年的「公寓之狼」。
刑事局根據指紋比對將沈男逮獲,被害孕婦泣訴「因為這個事情沒有辦法結婚,小孩子是我自己一個人養大的」,「希望重判他,不要讓他出來了」,2018年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定讞,沈男2018年4月20日入監執行,今年12月18日核准假釋,高院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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