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華航改名 學者質疑立院有權指導非國營企業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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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進黨主導下,立法院於昨日通過決議案,要求交通部研擬華航改名計畫,但學者質疑,華航並非國營企業,曾幾何時立法院有權指導非國營企業的經營了?。

政大外交系副教授黃奎博在臉書發文質疑,因為中華航空有49.94%的官股,所以立法院就可以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提強化華航「台灣識別性」的計畫?華航不是國營企業!立法院職權已擴張到指導非國營企業的經營喔?所以以後立法院也可以介入中鋼、中石化、漢翔這些已經民營化(官股少於50%)「前國營企業」的經營嗎?

在回應網民留言時,黃奎博強調,這是立院對「股份上」是民營的企業的干預,這是他認為嚴重的點。此外他指出,立院沒持股,然後拿非國營企業的經營說嘴,要大股東交通部提改善計畫,但這基本上是交通部的權力,華航若已因為「形象識別」有問題而賠錢,立院或有置喙要求改善的餘地;但如今立院提出的卻是會讓華航在「改善」後會賠錢的要求(華航若改名不僅涉及企業商標、網路、飛機塗裝等成本,恐須重新談航權),這樣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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