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村鄉民等到了!大村鄉民代表會日前召開臨時會,審議通過公所制定的大村鄉振興經濟暨關懷鄉民禮金發放自治條例,訂出現金禮金當年度每人單次最高6000元;將在送縣府備查後再開臨時會,決議本次振興發放金額,全鄉鄉民可望在年底前領到2000元大紅包。
大村鄉因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夫妻設籍在此,2010年羅妻過世後公所獲得高達10億元遺產稅,且採現金繳庫;去年3月羅結病逝,初估鄉庫約可再獲16億元遺產稅挹注,但目前國稅局尚未核定撥入。目前鄉庫約有11億元,年度總預算則編列6億多元,公所上個月擬定該自治條例,於8月17日至19日臨時會上送代表會審查通過。
大村鄉長游盛表示,為了振興經濟,自治條例針對全鄉鄉民發放現金禮金,屬於社會福利性質,原則上不會超過中央的發放額度,至於金額是1000元或2000元?何時發放?屆時仍須尊重代表會決議。
代表會主席游振府則說,大村鄉全鄉約近3.65萬人口,站在為鄉民爭取福利、振興地方經濟的立場,同時又要為預算把關,若有財源、財政許可,希望未來依自治條例年年都能發放給鄉民每人2000元。
公所社政課表示,自治條例雖已通過,但預算尚未編列,待縣府回函備查後,在於鄉代會臨時會中討論預算編列與相關財源,若羅結董事長遺產稅能即時撥入,則預算追加編列作業上應可更順暢。
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處長劉玉平指出,目前尚未看到大村鄉公所來函內文,對於地方公所自治條例僅為備查動作,並不具審查核准同意權限,不影響公所施政權責,但仍會請法制處、財政處主計單位,針對公所財務狀況表示意見,給予相關提醒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