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國小專任輔導教師指控,去年12月與六年級男學生進行一對一晤談時遭撲倒猥褻,事後出現急性壓力反應,申請公傷假卻兩度遭校方退件,引發外界關注教師執行職務安全與權益保障問題。對此,桃園市教育局與校方近日出面說明處理時序,強調案發第一時間即已完成校安通報並啟動隔離機制,絕無刻意刁難。

校方表示,事件發生後隨即依規定通報,並向該名女師說明性別事件申請程序,惟女師當時未提出調查申請。考量校長與輔導主任皆為男性,校方隔日隨即委由女性學務主任表達關懷,並啟動個案隔離機制,免除該師擔任涉案學生個管與輔導工作;因女師當時表示暫無進一步需求,校方基於尊重意願未再強勢介入。
至於公傷假爭議,教育局指出,女師去年12月首次申請時因程序未合、醫療證明不足,經說明後自行撤回改請身心調適假及病假。今年5月女師向教育局陳情後,局處隨即協調學校提供補辦機會並協助備齊資料。惟校方審視補交的就醫紀錄時發現,部分就醫時間竟早於去年12月19日案發日,醫療事實與本案因果關聯尚待釐清,校方因此依規定審認並函詢主管機關,並非無故退件。
教育局強調,高度重視教師執行職務安全與權益,未來如女師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提出心理支持、法律諮詢等需求,校方將協助連結相關資源,並將持續督導學校依法辦理,共同維護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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